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抵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范圍內的普遍適用性。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ping)(ping)公正性(xing)。管(guan)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yi)個角色都是平(ping)(ping)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guan)理制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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