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模式指集團對下屬企業基于集分權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管控策略。管控模式是由集團功能定位決定,必須與集團功能定位相適應。選擇何種組織模式是集團管控要解決的四大核心和關鍵問題之一。管控模式一旦確立,集團總部和下屬各業務單元的功能定位,角色將更為明確清晰。總部通過承擔關鍵職能來實現集團整體價值創造,下屬成員企業也將獲得合理授權,并依據權限清單自主開展各項經營活動,集團管控有哪幾種模式?
1、財務管控型.財務管控模式下,集團總部只負責集團的財務和資產運營,集團的財務規劃、投資決策和實施監控,以及對外部企業的收購兼并工作。下屬企業每年會給定各自的財務目標。他們只要達成財務目標就可以,在實行這種管控模式的集團中,各下屬企業業務的相關性可以很小。
2、戰略管控型。戰略管控型模式下,集團總部負責集團的財務、資產運營和集團整體的戰略規劃。各下屬企業或事業部,同時也要制定自己的業務戰略規劃,并提出達成規劃目標所需投入的資源預算。總部負責審批下屬企業計劃,并給予有附加價值的建議,批準其預算,再交由下屬企業執行。在實行這種管控模式的集團中,各下屬企業業務的相關性很高。為了保證下屬企業目標的實現以及集團整體利益的*化,集團總部的規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進行綜合平衡,提高集團綜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業間的資源需求,協調各下屬企業之間的矛盾。推行”無邊界企業文化“高級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典范經驗的分享等。這種模式可以形象的表述為,上有頭腦,下也有頭腦。運用這種管控模式的典型集團有英國石油、殼牌石油、飛利浦、中糧集團、華潤集團、華電集團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數集團企業,都采用或正在轉向這種管控模式。對于采用戰略管控型模式的集團企業而言,其總部作為戰略決策和投資決策中心,以追求集團總體戰略控制和協同效應的培育為目標,管理方式通過戰略規劃和業務計劃體系進行管理,一般多為混合型、產業型企業集團所采用。
3、運營管控型。運營管控型模式下,總部從戰略規劃制定到實施,幾乎什么都管。為了保證戰略的實施和目標的達成,集團的各種職能管理非常深入。若人事管理不僅負責權集團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負責管理各下屬公司、二級管理團隊及業務骨干人員的選拔、任免。在實行這種管控模式的集團中,各下屬企業業務的相關性要很高。為了保證總部能夠正確決策并能應付解決各種問題,總部的職能、人員的人數會很多,規模會很龐大。采用該模式的集團企業,其總部作為經營決策中心和生產指標管理中心,以對企業資源集中控制和管理,追求企業經營活動的統一和優化,直接管理集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具體業務一般多為單一產品的集團企業所采用。
可(ke)見(jian),運營管控型(xing)和財務管控型(xing)是集(ji)權和分(fen)權的兩個極(ji)端(duan),戰略管控型(xing)則處于(yu)中間(jian)狀態。有的集(ji)團從自己(ji)的實際情況出發,為了(le)便于(yu)管控,將處于(yu)中間(jian)狀態的戰略管控型(xing)進一步細化為戰略經(jing)營型(xing)和戰略設計型(xing)。前者偏重于(yu)集(ji)權,而后者偏重于(yu)分(fen)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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