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TS22163的條款8.4.2.2要求:如果驗證活動委派給外部供方時,組織應規定委派要求和規定所需控制,如在外部供方現場定期審核。
驗證活動委派給外部供方,應有外部供方已接受此類協議的證據。應建立和保持一個外部供方委托登記冊。后續變更發生后所有委托宜被評審。
如果一個組織決定使用任何其他實體(如外部供應商、承包商、多現場)執行與放行后驗證相關的特定任務(如進貨檢驗),該實體需要委派驗證活動。
組織應事先確保該實體滿足要求,并應保證該實體以與組織自身相同的能力和安全水平進行檢查。此外,應提供證據,證明該實體已接受委派,且委派登記簿可作為文件化信息提供。
屬于委派的例子:
將包括進貨檢驗在內的過程活動轉移給外部供應商;
實施直運以簡化供應鏈,例如,直接向最終客戶交付備件,直接向預裝配供應商運輸零件(輪對輪軸至用于牽引裝置組裝的齒輪箱供應商);
通過使用組織測量記錄表單對機加工零件進行測量。
不屬于委派的例子:
測量零件以證明符合采購要求(如圖紙或規范);
要求外部供應商證書的具體內容;
材料分析任務;
校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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