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顧客是上帝,可每個“上帝”性格、脾氣不一樣,碰上火氣大的“上帝”,難免發生爭吵,甚至肢體沖突。。。。那若與“上帝”發生口角而致傷,你是否可以申請工傷賠償?“上帝”也就應該賠償吧?
2014年7月,小楊畢業后來到廣州就職于一家互聯網公司從事銷售工作。9月份,小楊在公司與客戶商談合同時,對方因產品質量及價格問題對小楊多次刁難。雙方因此發生口角沖突,二人互不相讓,最終發生了肢體沖突,致使小楊受傷。事后經鑒定,小楊的傷情被鑒定為8級傷殘。為此,小楊花費了6000多元的醫療費。
解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或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
而小楊因在公司上班期間與客戶商談合同時,致使自己受傷。這表明小楊的情況符合上述工傷認定中時間、地點的要求,并且小楊也在事后及時做了工傷鑒定。為此,小楊可以向公司要求工傷賠償;若公司不同意賠償,小楊可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若工傷賠償的結果與實際的醫藥費相差過大的,小楊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另一方面小楊與客戶吵架致傷雙方都存在侵權行為,不過主要責任是在客戶其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客戶的多次刁難,其明顯在主觀上存在過錯。為此,小楊還可以要求客戶賠償醫療費。相反如果主要是小楊的責任的話,按照侵權責任法規定,客戶可要求小楊的公司賠償。公司賠償之后可向小楊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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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客戶發生口角致傷應認定為工傷
講師:楊衛華 瀏覽次數:2363
都說顧客是上帝,可每個“上帝”性格、脾氣不一樣,碰上火氣大的“上帝”,難免發生爭吵,甚至肢體沖突。。。。那若與“上帝”發生口角而致傷,你是否可以申請工傷賠償?“上帝”也就應該賠償吧?
2014年7月,小楊畢業后來到廣州就職于一家互聯網公司從事銷售工作。9月份,小楊在公司與客戶商談合同時,對方
- 楊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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