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hen)多(duo)網絡(luo)專家建議缺成本費用(yong)發票(piao)的企業(ye),可以通過自然人代開發票(piao)的形式(shi)輕松解決(jue)企業(ye)所得(de)稅的問題。
一些(xie)園(yuan)區的稅務部門對(dui)自然人(ren)代開以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稅,稅負(fu)確實(shi)很低,甚至低到忽略(lve)不計。但是其中蘊含的風險卻很少有(you)人(ren)知道。
虛開發票(piao):此(ci)類代(dai)開發票(piao)行為一(yi)般沒有(you)真實的交易背景,也不(bu)具備(bei)合理的商業目的,稅(shui)務會認定為受票(piao)方虛開增值(zhi)稅(shui)發票(piao),進行納稅(shui)調整;
雙方受損:自然人代(dai)開發票(piao)(piao)產生的個稅(shui)一般應(ying)按照“勞務(wu)報酬所得”依20%的稅(shui)率由(you)受票(piao)(piao)方企(qi)業(ye)代(dai)扣代(dai)繳個人所得稅(shui),包括居間、介紹、推薦、經(jing)紀(ji)、代(dai)辦等服(fu)務(wu)項(xiang)目,而園區按經(jing)營所得核定征收屬于適(shi)用稅(shui)率錯誤。因此,個人面臨(lin)補(bu)稅(shui)風險、企(qi)業(ye)面臨(lin)罰款風險;
企業(ye)買單:納(na)稅地點(dian)應(ying)該在貨物銷售地、勞務發生(sheng)地、服務所在地等等,而代開的園區地點(dian)和稅法規(gui)定(ding)的應(ying)納(na)稅地點(dian)風馬牛不(bu)相及,存在受票(piao)方稅務對代開發票(piao)進行納(na)稅調整的風險。
自然人代開看起來很香(xiang),但(dan)是(shi)卻給個人和(he)受票方企(qi)業,尤其是(shi)后者,埋下了地雷(lei)。
轉載://citymember.cn/zixun_detail/111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