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解讀暨員工離職解除 風險管控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解讀暨員工離職解除 風險管控
【課程背景】
自本次全球性新冠肺炎疫情觸發蔓延至今,已給當下社會經濟發展模式、制度體系建設等各方面便已顯現出巨大更迭的端倪。為祛弊病強經濟,中國政府強監管必從衛生、醫療延展及各行業、各領域……總體而言,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成本與法律風險也大大幅增加。
為(wei)一步(bu)做好疫情下的國家(jia)社保繳納新政策以及(ji)員工離職(zhi)(辭職(zhi)、解除(chu)、終(zhong)止、試用期管控等)的人事法(fa)律風險防(fang)范(fan),正確理(li)解所涉及(ji)的相關法(fa)律法(fa)規,提(ti)升管理(li)人員的管理(li)水平,避(bi)免勞(lao)(lao)資(zi)沖突(tu),建立(li)和諧的勞(lao)(lao)動關系;為(wei)幫助企業開(kai)展合規經營、防(fang)控風險的提(ti)供契機(ji),特(te)舉辦(ban)本(ben)次(ci)培訓班。
【課程收獲】
就本次疫情以(yi)及政府(fu)所采取相應行政措(cuo)施和企業面(mian)臨可能涉及的勞動人事員工法(fa)律(lv)關系,結合2003年爆發(fa)的“非典型肺炎(yan)疫情”的相關司法(fa)實(shi)踐,為(wei)學(xue)員提供(gong)法(fa)律(lv)指南(nan),以(yi)應對復工后人力(li)資源管理工作(zuo)合規合法(fa)的需要。
【課程內容】
一、疫情下的國家社會保險繳納新政策解讀與風險管控
1、本次疫情之后的社保繳納會對企業有哪些直接影響?
2、本次社保新政的解讀與實操運用
3、“社保減免”的理解與運用八大誤區要清楚
4、員工可否放棄繳納社會保險?
5、可否協商不繳納社會保險,將社保費用以補貼形式發放?
6、協商不繳社保后,員工能否反悔索要經濟補償?
7、用人單位如何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8、低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勞動者可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是
否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9、試用期應否繳納社會保險?
10、離職當月是否仍需繳納社會保險?
11、如何應對員工要求補繳社保?
12、社保補貼可否折抵單位應繳的社保?
13、繳納社保與個稅的基數是否必須一致?
14、社保入(ru)稅在即, 再次(ci)提醒(xing)這幾(ji)種繳(jiao)納方式將嚴查(cha)!
二、疫情當下勞動關系處理不當法律風險
(一)關于當下疫情屬性的認定及新頒布的法規適用
(二)疫情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影響
(三)疫情對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影響
(四)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終止醫療期滿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的
勞動合同嗎?
(五)在政府規定的延遲復工期間,是否需要支付勞動者工資?其承
擔保障等任務正常上班的企業職工,工資如何支付?
(六)企業因受疫情影響要求職工推遲復工或停工停產的,工資標準
如何確定?
(七)疫情期間勞(lao)動(dong)者在外地因故不能按時到崗,如何處理?
三、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法條解讀
1、勞動合同解除的概念與分類
2、約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解除后的協助義務
4、用人單位過失性、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
5、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
6、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義務
7、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與經濟性裁員的限制
8、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預告解除、即時解除)
10、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與限制
11、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12、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tong)后的義務
四、疫情下的企業辭退員工的正確方式及法律規定
1、企業辭退員工的法定類型及操作要領
2、試用期解除員工的注意點
3、對不勝任的員工如何調崗降薪?
4、改制轉制中如何依法經濟性裁員?
5、協商一致解除中的注意事項
6、員工嚴重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要件及誤區
7、員工自動離職處理的誤區及注意事項
8、如何界定員工的“嚴重違紀行為”
9、協商一致解除:誰是“動議方”值得注意
10、企業單方解除:區分“過錯性”與“非過錯性”?
11、勞動合同終止必須的注意法律事項
五、以案說法,互動解答
【專家介紹】
蘇建偉 某教育首席講師,連續十年獲得金牌講師稱號!法學碩士,律師,畢業于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系。系世界500強企業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企業法律顧問、高級經濟師,勞動合同法、經濟合同法專家,CCTV12法律頻道《法律講堂》特邀客座教授;
蘇老師長期在上(shang)海(hai)汽車集團從事行(xing)政及法(fa)律(lv)(lv)事務領導工作,積累了大量的企業經濟(ji)法(fa)律(lv)(lv)實務經驗(yan)。曾服務于上(shang)海(hai)通(tong)用汽車有限等公(gong)(gong)司(si)(si)、上(shang)海(hai)匯眾(zhong)汽車制(zhi)造公(gong)(gong)司(si)(si),擔任人(ren)力資源部(bu)、法(fa)律(lv)(lv)事務部(bu)總(zong)監,現任集團企業法(fa)律(lv)(lv)總(zong)監。 每年為百朗全(quan)國各(ge)地培訓班及內訓授課達(da)100天以上(shang),滿意率99%。
解讀暨員工離職解除 風險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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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課時間Have start time
- 蘇建偉
勞動合同內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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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步為贏-勞動用工風險防范 楊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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