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稅務風險防范培訓
日程安(an)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稅務風險防范培訓
【背景】
建筑業營改增已經兩年了,但是大部分建筑業財稅人員對增值稅還是把握不透,思維混亂,企業稅務風險相當大,僅以發票為例,目前,很多建筑企業取得的發票中至少60%以上的發票不合規,有的企業可能高達80%以上,因為很多企業只學了一些“點”,沒有把握“面”,學會了一些“皮毛”,沒有把握住“實質”,更沒有構建起正確的增值稅思維。
開票(piao)(piao)系統(tong)升(sheng)級、金稅(shui)三(san)期發(fa)力、聯(lian)合(he)懲戒、黑名單(dan)、“互聯(lian)網+稅(shui)務(wu)(wu)”、國地稅(shui)合(he)并等嚴征管模式(shi)下,稅(shui)務(wu)(wu)稽(ji)查方式(shi)改變,稽(ji)查力度更大、稽(ji)查目(mu)標更精準,建筑安裝(zhuang)企業*的稅(shui)務(wu)(wu)風險莫過于發(fa)票(piao)(piao)稅(shui)務(wu)(wu)風險,而防范(fan)發(fa)票(piao)(piao)稅(shui)務(wu)(wu)風險又必(bi)須精通增(zeng)值稅(shui)政(zheng)策并靈活運用。
【收益】
建筑業稅務風險管理:以發票稅務風險管理為重點,以工程項目稅務風險管理為主線,以合同稅務風險管理為源頭,以“四流合規”為標準,以控制稅務風險、合法節稅為目標,做好建筑業稅務管理工作。
本課程將全面解析建筑企業增值稅政策及經濟業務稅務風險點,從發票、項目、合同幾個角度全面解決建筑企業涉稅疑難問題。欒老師不僅帶給你豐富的稅務實戰技能,切實減輕納稅人稅務風險,提升自身業務素質,更是構建你正確的稅務思維!只有具備稅務思維才能學好稅法!很多涉稅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授課老師】欒慶忠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 近期發布的與建筑業相關政策案例解讀
選取幾個政策重點解讀,讓你學到你平時學不到的東西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新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制度的通知》( 稅總發〔2017〕103號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行業營改增試點工作的意見》(稅總發[2017]99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商總局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建筑服務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備案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
第二部分 2018年重要稅制改革對建筑企業影響及應對
一、2018年減稅政策對建筑企業的影響及應對
二、國地稅合并對建筑企業影響及全面準備與應對
三、個人(ren)所得稅改(gai)革趨(qu)勢與應(ying)對
第三部分 2018年稅務稽查的重點方向及稅務風險
一、開票系統升級、金稅三期上線、五證合一、聯合懲戒、黑名單、“互聯網+稅務”等嚴征管模式等背景下的稅務風險
二、所謂的稅負率、預警指標、最嚴比對等預警風險的正確應對
三、2018年稅務稽查的重點方向
四、建筑業稅務稽查重點內容
五、建筑(zhu)行業稅務預警監(jian)控
第四部分 建筑業增值稅發票稅務風險解析
一、30個真實稅案教你規避建筑業發票稅務風險,學會保護自己
(一)發票新系統帶來的稅務風險
(二)虛開發票的稅務風險
(三)真發票也有稅務風險
(四)應開票未開票的大風險
(五)你可能想不到的假發票稅務風險
(六)虛開發票后即作廢,也構成虛開?
(七)虛開發票沒用也是虛開發票罪?
(八)應取得發票而未取得發票的風險
(九)小發票蘊含法律大難點
(十)公司注銷了涉嫌虛開發票也清查
(十一)企業財稅人員要學會保護自己
(十二)企業虛開發票補救措(cuo)施
二、做好發票管理,控制稅務風險
(一)進項發票管理
(二(er))銷項發票(piao)管理
三、建筑業防范發票稅務風險必須掌握的稅務事項,徹底解決你的發票問題
(一)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誰開票)
(二)應稅行為范圍(開票范圍)
(三)稅率和征收率
(四)增值稅扣稅憑證的種類
(五)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
(六)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要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七)4類特殊情況下發票開具的特殊要求
(八)9類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
(九)一般納稅人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重新開具的稅法規定
(十)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
(十一)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十二)一般納稅人收到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十三)一般納稅人用加油卡加油可否要求加油站直接開具專用發票
(十四)取得會議服務、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審核
(十五)取得貨物運輸服務發票的審核
(十六)農產品發票抵扣問題
(十七)開具專票,可否一票多率,多業務合并開具?
(十八)購入一輛二手車,已經開具了二手車發票,可以再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十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如何應對?
(二十)不能忽視的發票備注欄
(二十一)差額征稅怎樣開具發票
(二十二)合同、票、物、款四流不一致的稅務風險(委托付款協議、委托收款協議、三方抵賬協議等風險)
(二十三)建筑業開具發票的時點(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詳細解析)
(三十四)甲方要求由牽頭公司統一開票,其他各方能否開票給牽頭公司結算相應款項?
(二十五)納稅人發生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是否可以開具發票?
(二十六)為(wei)客戶開具增值稅(shui)專用發(fa)票(piao)時,對(dui)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
第五部分 建筑業工程項目稅務風險全面解析
一、建筑業工程項目稅務風險解析
(一)一表打盡建筑業重要稅收政策與稅務風險
(二)各類新老項目的稅務風險
(三)分包項目的稅務風險
(四)甲供工程與清包工的稅務風險
(五)一般計稅與簡易計稅的判斷與選擇
(六)差額計稅的稅務風險
(七)稅率(征收率)需要準確判斷
(八)預繳增值稅、申報辦法
(九)扣繳稅額
(十)建安營改增對 <電力施工工程稅負營改增前后對比.xlsx>建筑方與 <電力施工工程稅負營改增前后對比.xlsx>建設方的影響與博弈 <電力施工工程稅負營改增前后對比.xlsx>
(十一)不能只考慮稅負,稅負、利潤、現金流綜合考慮
(十二)分包違反《建筑法》,主體分包、多級分包預繳稅款時能否扣除分包款
(十(shi)三)建(jian)筑(zhu)業增(zeng)值(zhi)稅(shui)、所(suo)得稅(shui)、會計準則確認收入的(de)異同(tong)與協(xie)調
二、建筑業價外費用的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一)熟練運用價外費用相關稅法政策。
(二)準確判斷一項費用(含代收、代墊款項)是否屬于價外費用。
(三)價外費用的發票問題。
(四)價位費用營改增前后的變化。
(五)價外費用與混合銷售、兼營業務的區別
(六)押金、保證金是否屬于價外費用。
(七)財政補貼是否屬于價外費用。
(八)稅務爭議事項風險化解方法。
(九)合同中的(de)價外費用條款需要特別關注(zhu)的(de)幾點(dian)涉(she)稅事項。
三、建筑業兼營業務與混合銷售的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一)兼營、混合銷售怎樣準確區分?
(二)兼營、混合銷售在合同簽訂、發票開具、財稅處理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三)兼營、混合銷售的錯誤納稅籌劃是怎樣的?
(四)兼營、混合銷售怎樣正確納稅籌劃?
(五)一表(biao)打(da)盡兼營、混(hun)合銷售各種情形的稅務(wu)處理
四、建筑業視同銷售的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一)視同銷售的情形
(二)視同銷售銷售額的確認
(三(san))實行統一核算的(de)總(zong)分支機(ji)構之間(jian)進行設備轉(zhuan)移,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五、建筑業進項稅額抵扣的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一)進項稅額能否抵扣的準確判斷,超級簡單
(二)進項稅額的計算錯誤的稅務風險
(三)非公司名下車輛費用發票進項稅額怎樣抵扣
(四)跨地區經營且未實施匯總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總機構代各分支機構統一支付費用,統一取得的進項稅額,如何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抵扣?
(五)總公司為所屬分公司的建筑項目購買貨物、服務支付貨款或銀行承兌,造成購進貨物的實際付款單位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購貨單位名稱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問題
(六)建筑企業進(jin)項稅額可抵扣成本費用詳細分析
六、業務模式與組織架構管理
(一)建筑企業自管工程項目(直營模式、總分包模式)
(二)分公司代管工程項目
(三)組織架構
七、供應商和分包商管理
(一)供應商和分包商的選擇方法
(二)供應(ying)商和分包商的選擇需考(kao)慮(lv)的事項
八、“甲供工程”、清包工管理
(一)簡易征收、一般計稅方式的選擇
(二)甲供、甲控(乙供),不能只看稅負
(三)甲供材料是否計入建筑服務銷售額
(四)甲供工程的誤區
九、材料設備管理
(一)外購材料設備管理
(二)材料設備內部調撥或內部租賃管理
(三)自制材料模式管理
(四)外部租(zu)賃管(guan)理
十、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勞務派遣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一)建筑企業選擇簡易計稅的工程項目,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可以扣除的分包款項包括哪些?是否可扣除分包材料費?
(二)發包方代分包方發放的農民工工資,代發的工資從應付分包款中直接扣除,分包方能否將發包方代為發放的農民工工資并入分包款中,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若是分包違反《建筑法》,比如將主體分包、多級分包,預繳稅款時能否扣除分包款后進行預繳?
(四)總分包發票處理? ??
(五)建筑企業不在項目地預交增值稅會不會被處罰?
(六)總包方按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分包方是否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
(七)建筑企業以總公司名義簽訂建筑合同,由其下屬分、子公司提供建筑服務怎樣處理?
(八)總包收取管理費、配合費、服務費的稅務風險
(九)總分包之間違約金的稅務風險
(十)總承包方統一購買建筑材料由分包方領用的稅務風險
(十一(yi))建筑勞(lao)務外包(bao)和勞(lao)務派遣的選擇
十一、轉包風險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一)哪些情形屬于轉包
(二)轉包稅務風險與應對
十二、工程結算管理問題與應對
(一)工程結算的管理現狀、問題和影響
(二)工程結算的措施
十三、EPC 工程總承包項目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十四、BT、BOT、PPP項目管理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十五、資質共享、聯營、掛靠、項目經理承包制的稅務風險管理與應對
(一)資質共享問題
(二)聯營合作項目問題
(三)掛靠經營
(四)項目經理承(cheng)包制
第六部分 建筑業合同條款稅務風險解析
一、真實案例告訴你合同條款涉稅風險有多大
(一)某合同條款:無知者無畏,明目張膽虛開發票
(二)某合同條款:無知者無畏,多繳冤枉稅還要被處罰
(三)律師把關過的合同,你以為就沒有稅務風險嗎?
(四)企業聘請的是(shi)稅(shui)務磚家(jia)還是(shi)稅(shui)務專家(jia),很重要!
二、通用合同涉稅條款風險分析與應對
(一)企業名稱和相關信息的準確性
(二)根據交易的實質來描述合同標的
(三)合同價款相關條款約定要明確(特殊情況下價款或報酬確定方法的規定、價外費用、混合銷售、兼營等)
(四)代扣代繳費用的約定
(五)發票條款要特別重視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六)稅費的承擔方式約定
(七)履約地點和方式
(八)違約金條款
(九)涉稅擔保條款
(十)具體合同涉稅條款逐項分析及改進建議
(十一)合同涉稅條款示例講解
(十二)合同無效、撤銷、解除、違約涉及的稅收問題(特別要關注無效性涉稅條款)
(十三)合同、發票、資金、業務(wu)四(si)者的(de)關系
三、建筑施工合同涉稅條款風險分析與應對
(一)陰陽合同
(二)建筑企業收取房地產開發企業違約金、提前竣工獎、材料差價款和賠償金
(三)保證金
(四)建筑行業中掛靠工程
(五)建筑行業中轉包問題
(六)建筑業混合銷售與兼營問題(放到前面講)
(七)總包收取管理費、配合費、服務費的稅務風險
(八)總承包方統一購買建筑材料由分包方領用的稅務風險
(九)專業分包合同條款
(十)合同(tong)與(yu)業(ye)務(wu)流、資(zi)金流、發票(piao)流(放到前(qian)面講(jiang))
第七部分 常用節稅方法
一、一般計稅與簡易計稅合理選擇
二、供應商和分包商的選擇
三、工程與勞務分包的籌劃
四、兼營與混合銷售、價外費用的籌劃
五、改變掛靠經營模式
六、甲供工程合理籌劃達到雙贏
七、組織架構的合理安排
八、轉變融資模式
九、關聯交易的籌劃
十、業務流程再造
十一、會開發票也節稅
十二、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第八部分 答疑解惑 互動交流
稅務風險防范培訓
轉載://citymember.cn/gkk_detail/47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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