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pai)SCHEDULE
課程大綱(gang)Syllabus
建(jian)設工程招標采購(gou)課程
課程背景:
在建筑行業的廣闊天地中,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自2002年《招標投標法》的正式實施以來,它不僅確立了招標投標的基本原則和程序,而且通過不斷的修訂,為促進公平競爭、提高透明度和效率提供了法律保障。隨著建筑項目的規模不斷擴大、造價日益增加,招投標過程的復雜性也隨之上升,這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當前企業招投標部分現狀:
建設工程招投標流程復雜,增加了管理難度和時間成本;
信息不對稱,導致企業無法全面了解建筑市場情況,影響決策的準確性;
工程招投標評審機制不完善,使得招投標結果可能存在偏差,影響項目的質量和效益;
建筑行業專業人才短缺,影響了招投標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合同執行監管不力,導致項目延期、成本超支等問題……
本課程(cheng)將深入解析(xi)招(zhao)投標的(de)全過程(cheng),從招(zhao)標準(zhun)備、投標策略、評審機制到(dao)合同管(guan)理(li),提供一系列實用的(de)工作方法和策略。通過本課程(cheng)的(de)學習,企業將能(neng)夠(gou)建(jian)立(li)起科(ke)學的(de)招(zhao)投標管(guan)理(li)體系,提高招(zhao)投標工作的(de)效(xiao)(xiao)率和質量,降(jiang)低項目風險,縮短(duan)項目周期,從而在激(ji)烈的(de)市(shi)場競(jing)爭中(zhong)占據有利地位,實現經(jing)濟(ji)效(xiao)(xiao)益與社會效(xiao)(xiao)益的(de)雙重提升。
課程收益:
● 掌握至少5種招標投標法規的應用,深入理解《招標投標法》及其三次修訂內容,提高在實際工作中的法律意識和合規性
● 學習并運用3種以上招標投標方式,掌握其適用條件和操作流程
● 識別并防范至少4種招標投標違規行為,提高風險管理和防范能力
● 明(ming)確(que)與招標(biao)人存在利害關(guan)系的8種(zhong)情況(kuang),提(ti)前(qian)規避風(feng)險
課程(cheng)對象:企業高管(guan)(guan)(guan)、中(zhong)層(ceng)管(guan)(guan)(guan)理(li)人(ren)(ren)員;工程(cheng)管(guan)(guan)(guan)理(li)、設計管(guan)(guan)(guan)理(li)、成本管(guan)(guan)(guan)理(li)、合(he)同管(guan)(guan)(guan)理(li)、財務管(guan)(guan)(guan)理(li)人(ren)(ren)員
課程大綱
第一講:了解招標投標法律規范
一、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范及部門規范性文件
1、法律(2個)
2、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5個)
——其中適用于工程建設領域合計4個
3、部門規章和規范文件(52個)
——其中適合用與工程建設領域的合計50個
4、地方性法規和規章(27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修訂
1、第一次修訂
——2000年6月29日,第二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修訂
將適用范圍擴大到了建設工程、貨物、服務等領域的采購活動
1)完善了招標投標的基本流程和程序要求
2)增加了對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規定
3)健全了招標投標的監管機制
2、第二次修訂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
1)進一步完善了招標投標的法律制度
2)強化了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3)增加了對中標人合同履約的要求
4)完善了投標人的權利保護機制
3、第三次修訂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1)明確了政府投資項目必須依法實施招標投標的要求
2)增加了對招標文件編制、評標委員會組建等環節的規范
3)細化了招標投標活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4)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總結:
1)是國民經濟生活中*指導意義的法律規范
2)三次修訂,使招標投標工作逐漸適應發展的需要
3)隨著經濟(ji)環境(jing)及時(shi)代變(bian)化,招標(biao)投標(biao)法亟待修訂和完善
第二講: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
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現狀
1、各自為政
1)各行業、各部門條塊分割
2)法律的沖突: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的矛盾
3)地方保護主義嚴重
4)信息不暢
2、信息公開的程度不足
1)暗箱操作空間大
2)明投暗定
3、信息化程度低
1)評定標方式方法落后
2)電子招標的普及不夠
4、監督機制不健全
5、懲罰力度不夠
案例解析:以上內容舉2~3個實際案例
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突出問題
1、規避招標、圍標、串標現象嚴重
2、排斥潛在投標人
3、轉包違法分包現象屢禁不止
案例解析:通過案例方式講解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工程建設項目特點與難點
1、覆蓋面廣:不同行業與領域;不同專業的內容
2、涉及面廣:民生、基建、社會保障等各個方面
3、投資金額巨大:基建建設的投資額巨大
4、工作復雜、性質多樣
5、監管難度大
案例解析: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復雜性、投資金額的巨大、反腐、防腐的現實情況
四、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關注點
1、招標方式的選擇: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其他方式
2、提高效率的方式
3、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方法
案例解析:招標投標工作對企業經營發展的重要性
五、法定必須公開招標的范圍
1、法律依據
1)《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實施工作通知
2)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3)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
4)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2、重點關注
——項目類型、資金來源、投資規模
六、招標投標的方式
1、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1)公開招標
2)邀請招標
2、依法不需要招標的項目
1)公開招標
2)邀請招標
3)其他方式: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
舉例(li):通過舉例(li)說明以上招(zhao)標采購方法的實際應(ying)用
第三講:工程建設招標常見問題
問題一:什么是肢解發包?
1、定義:將原本規模較大、復雜的工程項目分解成若干個較小、相對獨立的子項目或分部分項,將大型工程項目分解成小的子項目或分部分項進行管理
2、表現形式:分期、分片、分專業與功能
3、分解與肢解的區別
1)分解的目的:提高項目的效率和質量的、降低風險和成本壓力
2)肢解的目的:規避招標、提高尋租空間
案例:肢解發包的案例
問題二:不公開招標需滿足什么條件?
案例引入:青海西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上訴案。應招標未招標,終身判為無效
思考:如何理解國家保密及涉及公共安全的項目?涉密工程中的附屬工程是否公開招標?
案例引入:運城《*時代廣場土建及安裝工程》為棚戶區改造項目,為應招標未招標項目,法院終審判定為無效合同
思考:涉及公共利益的房地產、商業體項目是否需要招標?非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是否需要招標?
——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需滿足以下三方面
1、資金來源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2)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項目類型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交通、信息網絡,道路以及其他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3、投資規模
——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問題三:如何識別招標項目的違規行為?
案例引入:西安高新區技術產業園區綠化工程的招標案例
思考:此案例的違規行為有哪些?是屬于圍標、串標還是陪標?如何發現蛛絲馬跡?
問題四:如何判斷投標人資格問題?
1、有關聯企業間可否招標投標的三種情況
情況一:母公司招標,子公司可否投標
1)存在利害關系
2)影響公正性
——以上條件需同時滿足,不可以;如果母公司可以做到不影響其公正性,則可以
深圳市政府2015年73號文:“招標人有控股的施工、貨物或者服務企業,或者招標人被該施工、貨物或者服務企業控股,且該企業的資質符合工程要求的”可以不用招標,直接委托
情況二:兄弟公司是否可同時參與一個項目的投標
——單位負責人不得為他一人、不存在控股、不存在管理管理關系,則可以;否則不可以
情況三:母公司、子公司是否可以同時
——不可以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的八種情況
情況一:招標人及中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東為親屬關系
情況二: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
情況三: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情況四: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情況五: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情況六:本標段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服務機構
情況七: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服務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情況八: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服務機構互相控股或參股的
案例解析
問題五:哪些招標投標行為會導致中標無效?
1、招標人違規變更招標結果,在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
2、應招標未招標
3、招標代理機構存在違法行為:泄露信息、串通投標、與投標人進行談判
3、招標人向他人透露應保密的信息:投標人名稱、數量、投標人信息
4、投標人串通招投標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或弄虛作假
案例解析
第四講:*兩個招投標法規的變化的影響
一、《招標投標領域公平審查規則》
——2024年1月31日八部委聯合印發,2024年5月1日起實行
1、目的
1)破除地方保護及行業壟斷
2)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3)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2、亮點
1)充分尊重和保障招標人的自主招標權利,具體明確了14方面內容不得加以限制
2)尊重經營主體參與投標,明確了六方面措施不得加以限制
3)針對招標文件及資格預審文件示范文本,具體明確了5項內容不得加以限制
4)引導通過信用評價方式取代行政監督
5)優化流程環節,提高招標投標效率
3、影響
1)招標項目的限制性條件將大幅降低;對招標人的招標組織能力是一個重大考驗
a如何擇優
b如何高效
c如何化解各地區之間的發展不平衡
d如何打破信息壁壘
2)針對投標人,選擇范圍更大、機會更多,但如何應對招標人的需求,面臨巨大考驗
a對應標能力是一個重大考驗
b對履約能力的考驗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公開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迎來自2000年頒布以來,第一次全面修訂,草案2019年12月3日~2020年1 月1日面向全社會進行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了574條意見和建議。根據修訂草案,本次修訂力度加大,除保留8條意外,修改58條,增加28條,產出2條
1、變化
1)“低于成本價”退出歷史舞臺
a低于成本價的尷尬歷史終于結束代之以“影響合同履約能力的異常低價”
b不再要求*價中標
c推行全生命周期成本計算方法,鼓勵設立科技創新、綠色環保、節約能源的要求及條件
2)招標人的主體責任空前提高
a加強中標人的招標自主權、定標權
b加強招標人對招標質量負責的責任
3)降低行政監督的力度,推行招標代理、投標人違規信用評價制度
4)擴大招標信息公開的范圍
5)與國際接軌,推行招標計劃提前公布
6)強調招標采購的效率,壓縮了法定招標環節的控制時間
7)明確依法公開招標的項目,除特殊原因,必須采取公開招標方式
8)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2、影響
1)招標人要持更加開放、包容的心態
a信息公開力度加強,招標內容更加規范
b加快信息化及標準化工作的建設
c修訂草案新增6條異議及申訴處理的條款,促使招標工作更加公開透明
2)投標人必須加強遵紀守法、行業自律的意識
a信用評價是殺手锏
b低價中標不再是入門磚
c加強規范守法經營能力
d加強(qiang)對招標(biao)全過程監督(du)的意識和能力
第五講:建筑行業招標投標工作實施
一、組織和制度的完善是企業招投標良性發展的前提
招投標的原則:合理授權、效率為先
1、組織架構
1)集團公司-子公司(區域公司)-項目部三級組織架構
a集團職責:統籌協調、資源調配
b區域公司:組織實施、聯絡內外
c項目公司:提出需求、執行落實
2)職責權限(權限職責分明)
a集團公司:建立招投標平臺、制定招標采購制度;戰略采購、選擇戰略合作伙伴
b區域公司(子公司):配合集團公司的戰略采購及合作伙伴選擇,提出采購需求并落實
c項目公司:提出需求的技術要求、商務要求、負責招投標的執行
3)明確審批流程(審批流程明確)
2、組織保障
——建立以招投標采購部門為執行部門的組織保障,明確五大部門職責與權限
1)招投標組織部門 2)工程技術部門 3)成本合約部門
4)財務審計部門 5)監督檢查部門
3、制度建設
——建立是適應企業發展的招投標管理制度
1) 明確招標投標的范圍
2)組織實施原則
3)合理授權
4)三權分立(招標部門、業務需求部門、監督部門)
案例:附某企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
二、提高招標效率的方式
1、避免招標無效
1)對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應按規定發布公告
2)對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非特殊,均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3)嚴格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編制質量
4)依法組建評標、或者資格審查委員會
5)嚴選招標代理機構
6)提高招標投標人員的專業知識及組織能力
2、制定招標采購計劃
3、采用集中采購招標的模式
4、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
5、建立戰略供應商制度
6、制定招標文件的、資格預審文件的標準文本
三、評標方式的選擇
公開招標與邀請招標的本質區別:特定的邀請人和不特定的邀請人
——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原則均應公開
1、公開招標
1)看采購需求是否清晰
2)看標的物的技術參數及技術要求明確
3)看滿足招標要求的投標人是否足夠多
4)看招標人的時間是否
——滿足以上條件,可采取公開招標方式
2、邀請招標
1)依法應該招標的,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可采用邀請招標
a國家和省級批準的國家、省級重點項目
b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搶險救災等
2)依法不用公開招標的,判定適合邀請招標情況的四個要素
a技術復雜
b招標的成本過高
c招標項目涉及保密
d潛在投標人太少
3、競爭性談判
1)技術復雜或者采購需求較為特殊,需要通過談判確定具體實施方案、工作方法或施工工藝等主要內容
2)特殊情況下不能確定詳細數量、規格或者具體要求,難以預估采購價格的
3)對于采購的項目要求比較緊急,采購內容難以明確,采購價格無法準確預測的項目
4、單一來源采購
1)采購內容的來源具有*性,或采購內容為特定供應商專利或者專有技術,并且不存在其他合理選擇或替代物
2)采購需求的難度較大,技術力量要求較高,特定供應商具有明顯或*優勢,通過公開招標等其他競爭性方式或重新招標無法產生符合要求的中標單位
3)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需要從特定供應商處采購
5、詢價采購
1)采購內容比較單一,規格、標準統一,特征差異性較小
2)不同的供應商資質及服務的差異對完成采購內容的影響輕微
3)采購金額較小或時間緊急不適宜組織招標的
四、戰略采購的組織實施
1、戰略采購的意義
1)降低成本
2)提高招投標效率
3)強化合作伙伴關系,實現雙贏
4)保證工程建設的品質及穩定性
2、戰略采購組織程序
1)確定戰略采購供應商的類別
2)制定戰略采購供應商招標條件及技術標準
3)戰略采購供應商考察
4)戰略采購供應商入庫
5)簽訂戰略協議
6)戰略采購供應商管理
3、選擇戰略采購供應商的原則
1)在招投標采購中金額占比較大
2)在工程建設項目中造價占比較大且需求量大
3)在新技術、新應用方面具有突出的優勢
4)金額少,但需求量大,并對總工期影響加大
5)工程建設質量影響直接、管控難度較大的設備、材料
4、建立戰略采購供應商招標條件
1)分類
——總承包類、設計類、咨詢服務類、大宗材料、建筑裝飾材料、機電設備類、特殊類別
2)分類制定招標條件
——行業地位、企業實力、履約能力、信用評價、材料品牌、技術要求、機械設備品牌及技術參數
案例解析
5、考察及入庫
6、戰略供應商管理
1)履約評價
2)定期更新
3)優勝劣汰
4)獎懲制度
結束語語與回顧
建設工程(cheng)招標采(cai)購課程(cheng)
轉載://citymember.cn/gkk_detail/305116.html
已開(kai)課時間(jian)Have start time
- 閔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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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采購及合同管理要點與應 顧(gu)祥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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