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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熱點法律問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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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gang)Syllabus
互聯網熱點法律問題培訓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 法律和法律風險概述
一、什么是法律?
二、電信與互聯網行業常用法律法規:
《合同法》、《物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價格法》、《知識產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侵權責任法》、《網絡安全法》等
三、什么是法律風險?法律風險的特點?
1、可預見性—與法律規定相關聯
2、可防范性—法律規定的確定性
3、可控(kong)制性—依法行事
第二部分 電信業務法律熱點問題案例解析
一、電信服務存在的突出熱點問題
1、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
2、電信運營企業強加服務侵害用戶權益
3、電信運營商代辦網點損害消費者利益
4、資費標準混亂,不合理收費現象嚴重,價格欺詐
5、虛假廣告的侵權。
6、電信運營商限制轉網的侵權。
7、電信運營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消費者利益
8、垃圾郵件、垃圾短信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9、隨意泄露用戶的通訊信息和通信秘密
10、電信業務(wu)經銷商的侵權(quan)行為
二、電信服務合同五類條款的禁令
1、不得限制用戶使用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開辦的電信業務或限制用戶依法享有的其他選擇權;
2、不得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違約時,免除或限制其因此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3、不得規定當發生緊急情況對用戶不利時,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不對用戶負通知義務;
4、不得規定只有電信業務經營者單方享有對電信服務協議的解釋權;
5、不(bu)得規(gui)定用戶因(yin)電(dian)信業(ye)務(wu)經營(ying)者提(ti)供(gong)的電(dian)信服務(wu)受(shou)到損害,不(bu)享(xiang)有請求賠償的權利。
三、電信服務經營者所提供的幾種常見的不公平格式條款
1、迫使電信用戶放棄自己權利的條款。
2、限制或剝奪用戶尋求法律救濟手段的條款。
3、加重對方的義務和責任。
4、任意增加自己的權利。
5、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6、利用最終解(jie)釋權來排除對方權利。
四、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5種行為
1、電信運營商在提供寬帶上網服務時,在消費者繳納全年上網費用的情況下,通過簽署包含搭售固話、手機終端、手機號碼等內容的《寬帶上網服務協議》的方式,捆綁銷售固話、手機、強迫消費者選擇其被搭售產品。涉嫌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2、電信運營商在提供寬帶上網服務時,附加寬帶上網與手機或固話關聯停機的交易條件。只要手機、固話欠費,寬帶上網即停止使用,同時還要求必須每月繳足保底消費的手機話費,否則關聯停機、停網等。涉嫌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3、電信運營商在手機上網套餐服務業務中,存在套餐檔次設置起點高、跨度大、套餐結構設置不合理、套餐內外收費差距大等問題。在沒有實現攜號轉網的客觀限制條件下,通過制定和使用格式合同的方式,強制對消費者套餐資費每月剩余流量清零。涉嫌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4、電信運營商在開展定制手機、合約機手機業務中,故意設置技術壁壘,強制消費者只能使用其提供的業務,不得使用其他運營商提供的同類服務。涉嫌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5、電信運營(ying)商(shang)對手(shou)機吉祥號碼保底(di)消費,資費政策違反了《反壟(long)斷法》第十七條(tiao)(tiao)關于禁(jin)止具有市場支(zhi)配地位的(de)(de)經(jing)營(ying)者“沒有正當理由,對條(tiao)(tiao)件相同的(de)(de)交(jiao)易(yi)相對人在交(jiao)易(yi)價格等(deng)交(jiao)易(yi)條(tiao)(tiao)件上實行(xing)差(cha)別(bie)待(dai)遇”的(de)(de)規定。
五、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3種行為:
1、電信運營商采取贈與學校領導、班主任、聯系人老師話費的方式,向廣大學生強行推銷“校訊通”、“家校通”、“翼校通”等產品,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
2、采取投資鋪設住宅小區、商務樓宇紅線內通信線路的方式爭取電信業務交易機會,且與房地產開發商、物業公司、大客戶等約定開發商、物業公司不得允許其他電信運營商使用其電信網絡,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
3、采(cai)取大額(e)度贈送手機、話費的方(fang)式,與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或大集團客戶爭(zheng)取開展(zhan)電信業務(wu)合作機會,違反(fan)了《反(fan)不正當競爭(zheng)法》第八條的規定(ding)。涉嫌違反(fan)《消保法》
六、違反《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的3種行為:
1、利用格式合同,免除運營商應承擔的法定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
2、利用格式合同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3、在促銷活動中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情況。涉嫌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
七、通信運營商投資小區內通信設施的性質和責任
通信運營商為(wei)(wei)爭取交易機會(hui),以(yi)投資為(wei)(wei)手段,投資本不應該屬于自己投資范(fan)圍的(de)小(xiao)區(qu)內(nei)通信設(she)施,以(yi)達到在小(xiao)區(qu)內(nei)*經營通信業(ye)務(wu)之目的(de),其(qi)行為(wei)(wei)是否構成商業(ye)賄(hui)賂(lu)?
八、重點整治社會關注的電信服務的熱點、難點問題,
1、提高網流量計費收費透明度
2、遏制校園電信市場惡性競爭
3、綜合治理不良網絡信息
4、提高移動電話(hua)攜(xie)號轉網(wang)成功率。
第三部分 互聯網熱點法律問題案例解析
一、互聯網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一)熱點事件
1、百度和快播網絡視頻盜版侵權案:“免費午餐”不長久
2、商務印書館被盜版:網絡版權環境亟待完善
3、央視網起訴土豆網盜播《舌尖上的中國》案:侵權的代價
4、“微博著作權侵權案”:微博轉發需謹慎
5、“今日頭條”版權糾紛:版權生態鏈需共贏
6、“中青文圖書遭掃描上網 百度文庫侵權案”:網絡文字作品
“免費分享”失去避風(feng)港
(二)法律規制
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非法刪帖、網絡水軍等責任承擔問題。
1、明確非法刪帖及網絡水軍等責任承擔
2、自媒體轉載是否侵權 可看有否改標題
3、大V轉發不審核普通用戶改標題或均涉侵權
4、發帖者誹謗他人網站“連坐”有標準
5、拒不提供侵權者信息網站將被罰
6、曬他人隱私為公共利益可免責
7、律師費計入損失可追討精神賠償
8、網(wang)絡用戶侵害(hai)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jing)神損(sun)害(hai)的,應(ying)該有精(jing)神損(sun)害(hai)賠償。
二、互聯網信息安全
1、如何規范個人信息收集行為?
2、如何斬斷信息買賣利益鏈?
3、個人信息泄露如何補救?
4、 如何對網絡詐騙溯源追責?
三、互聯網的不正當競爭
(一)哪些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1、未經同意,在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
2、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他人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
3、干擾或者破壞他人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正常運行;
4、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
(二)互聯網不正當競爭四大特征:
1、侵權主體不斷擴大,蔓延趨勢明顯;
2、被侵權主體廣泛,對行業影響巨大;
3、反復侵權現象嚴重;
4、不正當競爭亂象持續時間長。
(三)不正當競爭案例
1、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2、北(bei)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等訴北(bei)京奇虎(hu)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jing)爭糾(jiu)紛案。
四、互聯網領域法律規制監管大事件
1、《網絡安全法》正式出臺——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有關網絡安全方面的法律
2、網約車新政出臺——中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承認網約車合法化國家
3、網貸新規出爐——網絡借貸行業迎來監管新時期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4、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17部門聯合出動,拉開互聯網金融行業最嚴監管大幕
5、互聯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布——第一批互聯網領域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市場準入事項得到明確
6、互聯網廣告新政——互聯網廣告發布不能再“任性”
7、雙11“神秘買家”大揭秘——開創網絡消費監管新模式
8、互聯(lian)網(wang)直播新規——史上(shang)最嚴監管(guan)令(ling),為風口上(shang)的(de)網(wang)絡直播驅(qu)散“霧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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