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ke)程描述(shu)INTRODUCTION
日(ri)程安(an)排SCHEDULE
課程大(da)綱Syllabus
抵押擔保培訓
課程背景:
民(min)法典(dian)、解(jie)釋、判(pan)例,對銀行防范(fan)貸款風險、清收保全不良貸款有重大(da)深(shen)遠影響,講解(jie)179個(ge)問(wen)題(ti)及對策,匹配(pei)104個(ge)經典(dian)案(an)例
授課對象:
支行(xing)(xing)個(ge)貸客戶(hu)經理、對公客戶(hu)經理,營(ying)銷(xiao)人(ren)員、保(bao)全(quan)人(ren)員、授信審(shen)查(cha)審(shen)批人(ren)員,支行(xing)(xing)行(xing)(xing)長、分(fen)行(xing)(xing)部門負責人(ren)。
課程大綱:
第一章 合同效力12個問題及對策
一、民法典三大類導致:借款、抵押、擔保合同無效
二、借款合同無效六種情形
三、案例1:銀行不盡職:判決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無效
四、借款合同無效后果
五、違反金融監管規章:兩種情形 認定合同無效 紀要第1條
六、金融規章直接作為法院認定:權利義務責任 紀要第2條
七、銀行的格式合同條款:被認定無效,風險及對策
案例2:開發商不交房 格式條款無效 借款人不用償還銀行貸款
八、借名貸款,由誰償還 紀要第6條、第7條
案例3:銀行對借名貸款不知情,名義借款人還款
九、銀行收貸順序:新規定及對策
案例4:銀行可以按合同約定:先收罰息和復利
案例5:金融機構貸款綜合年利率:司法保護上限24%
十、案例6:銀行收費未提供服務:扣減貸款本金或利息
案例7:律師費不在LPR四倍范疇,仍由被告承擔
案例8:借款合同約定10%違約金有效
十一、七個方面確保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合法有效
十二、合(he)同簽字、蓋章:法律效(xiao)力
第二章 訴訟時效6個問題及對策
一、案例9:錄音或短息催收:中斷訴訟時效
二、案例10:下落不明:催收公告產生中斷時效
三、案例11:未下落不明刊登催收公告:不中斷時效
四、確保公告催收有效的方法
五、案例12:一般快遞催收未確認送達時:不中斷時效
六、起訴后又撤(che)訴:中斷(duan)時(shi)效
第三章 擔保32個問題及對策
一、擔保須具有三性
二、集團公司擔保:作用非常有限
三、確保擔保合法有效 :四種情形
案例13:加蓋公章名章,章程不連續,擔保無效
四、上市公司擔保:七種情形須股東大會決議
五、什么情形上市公司擔保有效,四個重點
六、哪些擔保沒有機關授權決議:擔保也有效
七、擔保合同無效,各方承擔的責任
八、案例14:為間接控股股東擔保無授權:擔保無效
九、案例15:章程未明確擔保機關:僅簽字蓋章擔保無效
十、案例16:保理款償還原貸款:保證人不知情免責
十一、案例17:銀行知道貸款被挪用:保證人免責
十二、案例18:保證合同補填內容晚簽訂時間:不承擔保責任
十三、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擔保無效
案例19:事業單位法人出具承諾函擔保無效
十四、擔保范圍:不能大于借款人應承擔還款責任
十五、借新還舊的保證人:在什么情況承擔擔保責任
十六、銀行明知續貸資金償還過橋資金:新增保證人免責
十七、未約定順序:保證人對抵押以外承擔保證責任
十八、欺詐保證人:保證人可訴訟撤銷該保證行為
十九、轉讓債權未通知保證人: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
二十、超時效蓋章沒達成新的保證:仍不承擔擔保責任
案例20:超時效蓋章沒達成新的保證:不承擔擔保責任
二十一、案例21:郵件視合同補充約定,連帶變按份額
二十二、保證人主張:擔保無效或不承擔保證責任七種情形
二十三、案例22:擔保公司擔保:審核是否超過凈資產15%
二十四、案例23:擔保決議須面簽,特殊情況主張有效
二十五、案例24:合同文本填寫齊全再簽字蓋章 空白耽誤時間
二十六、案例25:保證合同約定條款:背景操作瑕疵 擔保有效
二十七、案例26:合規受托監管:二手流關聯 主張免責不支持
二十八、案例27:合同約用途寬泛,即使變更用途,擔保有效
解讀:保證人以貸款資金被挪用,抗辯擔保免責:五種情形
解讀:最高法院判例,保證人以挪用貸款主張免:銀行六大理由
二十九、保證人以公章虛假主張擔保無效,銀行四個突破口
案例28:保證人以保證合同加蓋非備案公章 主張免責不支持
案例29:銀行未辦妥預抵押登記致物保喪失,階段性擔保免責
三十、債務加入承擔連帶責任:須同時具備五個條件
三十一、案例30:債務加入沒有相應授權無效
三十二、補(bu)充完善保證(zheng)合(he)同(tong):五個重點內容
第四章 房屋抵押51個問題及對策
七種權利優先于銀行抵押權
一、第一個優先銀行抵押權:拆遷補償安置權
案例31:拆遷補償安置權,優先抵押權
二、第二個優先銀行抵押權:消費者購買的*住房權利
案例32:最高法院判例*住房掌握標準
最高法院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批復法釋〔2023〕1號
三、第三個優先銀行抵押權:抵押前拖欠土地和房屋稅款
四、第四個優先銀行抵押權:建設工程價款
4.1、在建工程抵押合規性風險:對策
4.2、防范建設工程價款優先銀行抵押權:五個對策
4.3、在建工程抵押:有效范圍
4.4、在建工程:完工風險及對策
4.5、建設工程價款優先銀行抵押權受償:三個條件
4.6、工程款僅本金優先受償
4.7、主張房屋工程價款優先受償:銀行重點審核四項內容
案例33:建設工程價款利息和違約金:不優先銀行抵押權受償
案例34:工程款不具備優先權:銀行可行使撤銷權
案例35:抵押物被抵償工程款:銀行抵押物丟失
案例36:損害建筑工人利益:放棄工程款優先受償無效
案例37:工程款不能就房屋對應土地拍賣款優先受償
案例38:承包人出具虛假工程款收款證明,工程價款沒優先
五、第五個優先銀行抵押權:抵押房屋設立居住權
六、第六個優先銀行抵押權: 抵押登記前已出租
6.1、防范抵押物:已經租賃五個措施
6.2、假租兩種方法:解決虛假出租對抗銀行抵押權四種辦法
案例39:轉款未寫明租金,不能優先銀行抵押權
案例40:承租人不能以未接到拍賣抵押物通知:主張撤銷拍賣
案例41:承租人主張帶租拍賣抵押物:不支持
案例42:租賃在先可帶租拍賣,清收不良貸款
案例43:租賃權對抗抵押權,以設立占有為標準
七、案例44:抵押房屋已出售,即使辦理他項抵押無效
八、案例45:銀行同意出售抵押房屋,必須控制價款
九、變更抵押權順位:影響實現抵押權
十、案例46:銀行對未登記有過錯,減輕抵押人賠償責任
十一、案例47:抵押清單填寫有問題,減少抵押擔保金額
十二、案例48:銀行知間接改變用途,第三抵押人免責
十三、土地抵押后新增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
十四、案例49:偽造資料騙貸,已售房抵押:銀行訴求不支持
十五、抵押財產毀滅征收:就保險金補償金優先受償
案例50:抵押權人對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
十六、抵押預告登記:法律效力,防控風險六項措施
案例51:按揭貸款房屋預抵押有效,銀行有優先受償權
十七、案例52:假按揭套取貸款:預抵押房屋仍有效
十八、案例53:確定未抵押土地優先受償:面積的標準
十九、未成年人名下房屋抵押:有效的情形
案例54:未成年房屋抵押有效
二十、案例55:購買開發商的商用房:不優先銀行抵押權
二十一、案例56:抵押物是贓款購置:符五個條件仍優先受償
二十二、借新還舊抵押有效:三個辦法
二十三、個人用房屋抵押:核實共有人四個方法
案例57:隱瞞婚姻,聲明單身,抵押共同財產有效
二十四、抵押財產擔保范圍:以抵押登記記載為準
案例58:抵押擔保范圍約定不一致,以登記為準的判例
二十五、《九民會議紀要》第58條:抵押財產擔保范圍
案例59:抵押范圍約定不一致,以合同約定為準
二十六、自然資源部文件明確登記記載抵押財產擔保范圍
二十七、以前抵押登記僅寫本金:四個補救措施
二十八、民法典:對最高額抵押規定
二十九、最高額抵押:續作前被查封,沒有優先權風險及對策
三十、案例60:已貸款納入最高額抵押:未變更登記仍有效
三十一、案例61:以抵押登記確定最高額抵押:優先受償范圍
三十二、防控最高額抵押: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六個措施
三十三、抵押財產可轉讓:風險及對策
三十四、解讀民法典擔保司法解釋第43條
三十五、抵押登記約定:禁止轉讓抵押的不動產
三十六、銀行可自行委托拍賣抵押物:實現抵押權,依據和辦法
三十七、不是辦理抵押登記他項權利證就萬無一失
三十八、案例62:抵押物流拍不抵債:可拍賣債務人其他財產
三十九、案例63:借款人財產不便執行:可執一般保證人財產
四十、案例64:銀行不同意抵押物抵債:不喪失優先受償權
四十一、案例65:首封不抵債解封:輪候可直按保留價裁定抵
四十二、抵押物原則上不抵債:非抵押物把握好抵債機會
四十三、非抵押物抵債:具備的八個條件
附:拍賣財產:常規拍賣5次抵債時機,網絡拍賣4次抵債時機
四十四、案例66:協議以房抵債解他項未更名:其他法院執行
四十五、案例67:抵債房產未過戶雖占有:也不排除執行
四十六、案例68:法院調解房抵債未更名:其他法院仍可執行
四十七、案例69:裁定房抵債未更名被查封:不影響抵債效力
四十八、執行被執行人的*住房,法律依據和方法
四十九、案例70:貸時評估價高:影響處置,影響法院評估價
五十、六個措施促使抵押物或查封物:盡可能拍賣變現
五十一、增加貸后管理:搜集低價無償轉移財產證據,撤銷權
案例71:查找低價轉讓財產證據,行使撤銷權收不良443萬
附:2022年全國拍賣房屋成交率19%表格
附:司法拍賣房(fang)屋:各方承擔的稅(shui)費
第五章 土地抵押12個問題及對策
一、無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抵押:風險及對策
案例72:訴訟查封抵押土地,防止土地被無償收回
案例73:閑置土地被查封后不能無償收回
二、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行政審判若干疑難問題意見第27條
三、最高院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法律性質復函 ﹝2023﹞33號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風險及對策
五、劃撥土地抵押:用不用有關部門批準
六、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否可以抵押貸款
七、抵押的土地設置地役權:風險及對策
八、防范抵押土地:出租、地役權五個對策
九、開發區管委會: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無效
十、改變土地約定用途:可解除土地轉讓合同
十一、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新增建筑物:銀行沒優先權
十(shi)二、劃撥土地使用權(quan)是(shi)否列入破(po)產(chan)(chan)財產(chan)(chan)
第六章 動產抵押和質押16個問題及對策
四種權利:優先于銀行動產抵押權
一、抵押給銀行的動產:已設立留置權
二、抵押銀行動產:設超級優先權
三、動產浮動抵押:新購入動產設置了優先權
四、抵押動產被合法出售:銀行失去抵押權
五、防范抵押動產被轉讓措施
案例74:銀行未盡義務,船舶抵押雖登記抵押無效
六、動產抵押:能有效控制風險措施
七、動產質押:無效或不能緩釋風險五種情形
八、動產質押:質權有效設立條件
九、案例75:銀行不能控制質押動產:不能行使質權
十、案例76:銀行未控制質押物:法院判決質押無效
十一、案例77:借款人私售質押物:監管承擔30%賠償責任
十二、案例78:欠監管費監管公司退出:質押煤沒優先受償權
十三、案例79:銀行未指令私自放貨:監管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銀行防控動產抵質押風險:八項措施
十五、 同一財產抵押權、質權并存時:清償順序
案例80:動產抵押、質押清償順序
十六、銀行不得擅自處分質押財產,妥善保管質押財產
第七章 應收賬款質押保理25個問題及對策
一、應收賬款保理或質押:12個風險點
二、應收賬款保理或質押:受償順序 民法典第768條
三、虛假應收賬款保理怎么辦? 民法典第763條
四、應收賬款保理,變更交易合同怎么辦?民法典第765條
五、確認質押的應收賬款:又以不存在怎么辦
六、質押的應收賬款沒有確認:有效情形
七、確認質押應收賬款:回款路徑
八、應收賬款保理、質押同時存在:誰優先受償
案例81:未確認應收賬款,以登記主張優先不支持
九、案例82:未按規定操作:保理合同認定借款合同
十、案例83:虛假應收款質押蓋章,次債務人50%賠償責任
十一、案例84:虛構應收侵權:次債務人承擔80%連賠責任
十二、案例85:面簽應收款轉讓蓋章虛假:保理變成信用
十三、案例86:次債務人配合虛增應收款質押:視債務加入
十四、案例87:確認質押應收款真實又以不存在:法院不支持
十五、案例88:驗貨確認應收款又以質量不合格:拒付不支持
十六、案例89:應收轉讓蓋非備案公章、且無人簽字:不承擔
十七、紀要第9條:保理款受償順序新規定
十八、保理應收賬款虛假:三種情形,保理人的權利和責任
十九、案例90:虛構應收款質押:騙取銀行貸款3億
二十、案例91:銀行可直接向:質押應收款債務人主張權利
二十一、約定次債務人:在應收保理范圍內對貸款承擔連帶責任
二十二、防控應收賬款保理或質押風險:八個措施
二十三、12個方面核實確認大體有這么多應收賬款
二十四、認真履職,避免被法院認定未盡職,而承擔相應責任
二(er)十五(wu)、履行通知義(yi)務,鎖定還款來源(yuan):避免債務人自(zi)行清償
第八章 權利質押7個問題及對策
一、可質押:權利種類
二、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五個條件
三、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四個條件
四、案例92:銀行股權質押登記被偽造注銷:形成不良
五、案例93:特許經營權不宜拍賣:其應收賬款優先
六、案例94:銀行對信用證提單貨物:享有質權優先受償
七、案例(li)95: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間接(jie)質押(ya)無效
第九章 保證金10個問題及對策
一、銀承、信用證保證金有效設立:六個條件
二、不影響保證金賬戶純潔性:五種情形
三、授信客戶保證金賬戶被凍結:銀行采取三個措施
四、案例96:符合條件即使保證金浮動,不影響保證金效力
五、案例97:開發商保證金賬戶資金浮動:符條件保證金有效
六、案例98:銀承保證金特定化和占用:銀行優先受償
七、保證金賬戶未特定化,扣劃他行保證金1860萬元收回不良
八、依法清收: 爭取從被執行人保證金賬戶扣劃資金
九、法院能否凍結銀行貸款賬戶?
十、法院凍結(jie)戶名與賬號不符,銀行不能自行解凍
第十章 銀行擔保8個問題及對策
一、法人分支機構:擔保是否有效
二、案例99:承諾續貸還過橋:判決銀行承擔連帶責任
三、案例100:銀行部門承諾續貸:構成債務加入
四、案例101:加蓋支行業務專用章:銀行承擔還款責任
五、案例102:分行主管負責人承諾: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六、案例103:支行副行長口頭承諾續貸還過橋:銀行連帶
七、案例104:客戶經理虛假陳述過橋還貸:銀行承侵權賠償
八、銀行參與或承諾過橋還貸:五大風險
小結:確保(bao)清收不良(liang)有財產(chan)保(bao)全5項(xiang)措施(shi),避免保(bao)證人抗辯免責7項(xiang)措施(shi),快速(su)推薦清收速(su)度6項(xiang)措施(shi),確保(bao)抵押物或者查封物拍賣變(bian)現6項(xiang)措施(shi)。
抵押擔保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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